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铁岭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抓学习、促党建、鼓士气”系列党员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学先进典型,树先锋形象”专题研讨。全体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以“学先进典型,树先锋形象”为主题认真开展研讨,自觉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二是组织开展“提士气、鼓干劲、解难题、促发展”主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增强振兴发展责任、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塑造从政行政生态环境”的发展要求,对照“提士气、鼓干劲、解难题、促发展”思想、工作、作风等13个方面和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问题,深刻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积极健康的互相批评,增进了互相之间的了解和团结。
三是组织学习张军检察长关于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谈话精神。通过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党员一定要旗帜鲜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检察机关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品格,为推动铁岭县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铁岭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抓学习、促党建、鼓士气”系列党员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学先进典型,树先锋形象”专题研讨。全体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以“学先进典型,树先锋形象”为主题认真开展研讨,自觉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二是组织开展“提士气、鼓干劲、解难题、促发展”主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增强振兴发展责任、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塑造从政行政生态环境”的发展要求,对照“提士气、鼓干劲、解难题、促发展”思想、工作、作风等13个方面和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问题,深刻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积极健康的互相批评,增进了互相之间的了解和团结。
三是组织学习张军检察长关于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谈话精神。通过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党员一定要旗帜鲜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检察机关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品格,为推动铁岭县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