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河是铁岭人民的母亲河,发源于清原县,流经开原市、铁岭县、银州区多地。柴河水库位于铁岭市以东12公里,整个库区被群山环绕、山清水秀、风景如画。库区以饮用水为主,兼灌溉、防洪功能,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水库状态良好。库区平均每年为铁岭市提供工业、农业、城市生活用水上亿立方米,是铁岭市城市居民饮用水和工农业用水重要水源地。
2018年5月19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进驻铁岭,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铁岭县人民检察院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检察行动。经过初步调查发现,一级水源保护地内的熊官屯镇黄石村、大甸子镇马山村,生活垃圾随意丢放、畜禽养殖户产生的粪便没有集中处理、饭店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柴河水库,存在威胁饮用水安全的严重隐患。铁岭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组织民行干警对一级水源保护地内的黄石村、马山村展开调查取证,询问周边居民30余人,现场拍照取证50余份、走访铁岭县环保局、熊官屯镇政府、大甸子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调取相关书面材料100余份。确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三户养猪户排放粪便、一家水厂排放污水、一家饭店排放废水以及其它类似情况均对饮用水造成污染。
在核实相关证据之后,铁岭县检察院就饮用水存在的严重污染问题分别对铁岭县环保局、熊官屯镇政府、大甸子镇政府展开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向铁岭县环保局、熊官屯镇政府、大甸子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要求依法履职,清除污水废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上述单位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立即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对生活垃圾、养殖粪便等进行清理,共处理生活垃圾、养殖粪便40多吨,清理污水沟淤泥200多立方米,切实加强了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和管理。2018年7月,铁岭县检察院民行干警对黄石村、马山村进行实地回访调查。目前,养殖户已停止养殖;镇政府已经组织相关村委会开展环境整治、设立固定垃圾存放点、给村民发放垃圾袋统一回收垃圾;饭店、水厂等污染源已经被责令关闭。铁岭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环保、政府等部门积极履职,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加强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
铁岭县检察院自全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好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工作,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健全完善生态检察制度体系。先后建立5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1、案件线索实行“双向移送” 。
2、对公益诉讼案件实行一把手督导。
3、对案件线索集体管理研判。
4、规范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和出庭。
5、逐月总结上报情况。
截止目前,铁岭县检察院已发现公益诉讼线索60余条,立案3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余份,其余公益诉讼案件也在进一步办理中。
柴河是铁岭人民的母亲河,发源于清原县,流经开原市、铁岭县、银州区多地。柴河水库位于铁岭市以东12公里,整个库区被群山环绕、山清水秀、风景如画。库区以饮用水为主,兼灌溉、防洪功能,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水库状态良好。库区平均每年为铁岭市提供工业、农业、城市生活用水上亿立方米,是铁岭市城市居民饮用水和工农业用水重要水源地。
2018年5月19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进驻铁岭,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铁岭县人民检察院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检察行动。经过初步调查发现,一级水源保护地内的熊官屯镇黄石村、大甸子镇马山村,生活垃圾随意丢放、畜禽养殖户产生的粪便没有集中处理、饭店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柴河水库,存在威胁饮用水安全的严重隐患。铁岭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组织民行干警对一级水源保护地内的黄石村、马山村展开调查取证,询问周边居民30余人,现场拍照取证50余份、走访铁岭县环保局、熊官屯镇政府、大甸子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调取相关书面材料100余份。确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三户养猪户排放粪便、一家水厂排放污水、一家饭店排放废水以及其它类似情况均对饮用水造成污染。
在核实相关证据之后,铁岭县检察院就饮用水存在的严重污染问题分别对铁岭县环保局、熊官屯镇政府、大甸子镇政府展开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向铁岭县环保局、熊官屯镇政府、大甸子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要求依法履职,清除污水废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上述单位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立即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对生活垃圾、养殖粪便等进行清理,共处理生活垃圾、养殖粪便40多吨,清理污水沟淤泥200多立方米,切实加强了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和管理。2018年7月,铁岭县检察院民行干警对黄石村、马山村进行实地回访调查。目前,养殖户已停止养殖;镇政府已经组织相关村委会开展环境整治、设立固定垃圾存放点、给村民发放垃圾袋统一回收垃圾;饭店、水厂等污染源已经被责令关闭。铁岭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环保、政府等部门积极履职,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加强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
铁岭县检察院自全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好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工作,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健全完善生态检察制度体系。先后建立5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1、案件线索实行“双向移送” 。
2、对公益诉讼案件实行一把手督导。
3、对案件线索集体管理研判。
4、规范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和出庭。
5、逐月总结上报情况。
截止目前,铁岭县检察院已发现公益诉讼线索60余条,立案3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余份,其余公益诉讼案件也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