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14条规定: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
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为主题。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
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
让我们维护国家安全,
共筑钢铁长城。
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1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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