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环境日前夕,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铁岭县平安建设,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美丽中国、美丽铁岭县建设,让平安和美丽同行、安全与生态共融。
宣传活动中,干警们先后到铁岭县的凡河镇五角湖村、腰堡镇广场、幸福湾社区、凡河镇政府广场等地,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将环境日主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民法典常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责、铁岭县常见野生动物科普及保护等内容相结合,开展法治宣传,强化《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的宣传推广,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营造全民环保的社会氛围。
铁岭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听民声、解难题,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化平安铁岭县建设内涵,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愿山常青,水常绿,空气常清新,让平安与美丽同行
环境保护“公民十条”要记牢:
关注生态环境
节约能源资源
践行绿色消费
选择低碳出行
分类投放垃圾
减少污染产生
呵护自然生态
参加环保实践
参与监督举报
共建美丽中国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前夕,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铁岭县平安建设,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美丽中国、美丽铁岭县建设,让平安和美丽同行、安全与生态共融。
宣传活动中,干警们先后到铁岭县的凡河镇五角湖村、腰堡镇广场、幸福湾社区、凡河镇政府广场等地,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将环境日主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民法典常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责、铁岭县常见野生动物科普及保护等内容相结合,开展法治宣传,强化《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的宣传推广,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营造全民环保的社会氛围。
铁岭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听民声、解难题,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化平安铁岭县建设内涵,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愿山常青,水常绿,空气常清新,让平安与美丽同行
环境保护“公民十条”要记牢:
关注生态环境
节约能源资源
践行绿色消费
选择低碳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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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污染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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