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检察工作报告
    2005年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06年1月7日在铁岭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铁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铁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与会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5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以维护我县长治久安,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按照十五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我院工作报告关于2005年各项工作安排,依法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来抓,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2人,同比上升22%,经审查批准逮捕176人,同比上升41%。受理移送起诉217人,同比上升53%,向法院提起公诉173人,同比上升92%,移送市院起诉24人,同比上升4%,有力地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

    加强配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今年共对45件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在办理具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孟某某等二十余人殴打镇西堡乡某村村长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案件中,我院派人提前介入,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固定证据,及时将公安机关抓获的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为公安机关下步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公安机关开展“百日会战”中,报送我院案件数量猛增,我院在批捕科仅有4人、起诉科仅有5人的情况下,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时间紧的困难,加班加点工作,半年来的双休日均不休息,起诉科平均每人同时办理10件案件,两名工作人员仅一天提审了26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坚持自行复核证据,尽量减少案件退补,所有案件都在法定时限内提前办结,迅速降低了我县公安机关在全市“不捕”等三率偏高的局面,有力地支持了公安机关“百日会战”行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强化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批捕、起诉是确保刑事诉讼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案件质量,我院研究制定了提高案件质量、消灭错案和无罪判决案件的具体措施,严格执行《辽宁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对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案件严审细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坚持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和提交检委会研究,层层把关,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质量,防止了错捕、错诉和漏捕、漏诉问题发生。经认真审查,对16人做出不捕决定,对2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改变案件定性5起,追加犯罪事实4起,所有提起公诉案件法院均作有罪判决,批捕、起诉准确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开展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活动,检察长、主管检察长亲自部署、亲自包案、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妥善处理和解决涉法上访案件6件,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10件次,首次办结和息访达到80%以上,到年末,所有上访案件全部息访和办结,办结率和息访率达到百分之百,全年我院无涉法进省进京上访案件。同时,坚持对不捕、不诉等容易导致涉法上访的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对一些容易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当事人反馈,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由于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了涉法案件上访率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稳定。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要求,始终把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积极组织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件,其中贪污案2件,挪用公款案2件,滥用职权案1件,通过办案收缴赃款4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立案查处了县邮政局横道支局朱某某和县民爆公司原经理高某某2起特大挪用公款案,朱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储蓄存款112万元、高某某挪用公款54万元,我院及时侦破两起有影响的案件,有效遏制犯罪继续发生,现法院全部采纳我院侦查认定的事实,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办案中,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注意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构成犯罪的,依法查处,决不手软;对重要岗位人员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县委汇报或与有关部门沟通,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对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作党政纪处理;对经查证属于被错告、诬告或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事实,予以“正名”,我院一“正名”案例在辽宁电视台法制时空节目进行了播放,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

    在加大查办工作力度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办案中我们体会到,职务犯罪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害,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毁掉了一批干部,所以我院立足检察职能,采取多钟形式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深入到有关部门开展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与八个重点系统、单位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共派人讲法制课5次,受教育达1000余人。通过与民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基层民政部门的职务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结合个案采取发检察建议形式,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针对朱某某案,向邮政部门提出六点检察建议,邮政部门积极予以采纳,并在全系统开展了预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此外,对我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专项预防,对李千户、横道河子乡两所国家投资兴建的九年一贯制教学楼建设项目进行专项预防,使两所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都采取招投标方式选用施工单位,确保了工程优质、干部廉洁。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了我县干部的廉政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了职务犯罪发生,促进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

    (三)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诉讼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职责,是维护国家法制尊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促进了公正执法。

    刑事案件侦查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究为重点,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20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26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10件。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探索建立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实行对监内羁押人员半月报表制度,时刻掌握监内羁押人员的动态流程,发现将到期案件及时催办,共催办案件21件,有效防止超期羁押案件发生。在我院监所检察部门的监督,我县已连续三年无超期羁押案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保外就医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10名保外就医人员按照要求到省指定医院全面复查,对8名失去保外条件人员,我院顶住各种干扰,依法监督纠正,现已全部收监服刑。加强了对监外服刑人员服刑情况的监督检查,对91名监外服刑人员建立档案,由基层公安部门每季度填表报送服刑情况,有效防止脱管、漏管问题发生。我院监所检察工作得到了省、市院领导充分肯定,省院领导到我院检查时说:“铁岭县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监督有力,措施具体,经验可在全省推广。”我院监所检察科两名工作人员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

    审判监督工作。刑事审判监督改变了事后监督的方法,采取提出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监督措施,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2件,取得较好法律效果。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能够加强宣传,多渠道获取抗诉案源,受理申诉案件14件,提请市院抗诉8件,经抗诉法院再审改判5件,抗诉案件改判率比去年提高42%,抗诉案件数和改判案件数都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通过成功抗诉使一起村民上访达四年之久的村委会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包山林合同纠纷案得以最终改判,维护了村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县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年来,我院坚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检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和部署,坚决落实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查办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重要工作事项,较好地完成县委安排的招商引资和包扶等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执行人大《司法个案监督的规定》,对办理重点案件及时接受人大的审查,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发征求意见函260封,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继续深入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不服逮捕决定的、不起诉的、撤案的及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同时,进一步做好检务公开工作,认真履行各项告知义务,印制了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卡,在各个诉讼环节向当事人发放,充分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通过深化检务公开,使检察工作有效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五)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加强了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了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的有关内容,每人记了2万余字的学习笔记,在分析评议阶段,每人对自己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写了二千余字的剖析材料,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体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涌现出干警任雪松路遇受伤群众及时救助、全体干警捐款二千余元资助3名贫困学生等好人好事。活动也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活动,通过学习和整改,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创新发展,公正执法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全院形成了一个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战斗集体。

    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和整改,复查2003年以来的不捕、不诉、当事人申诉上访案件41件,共查摆出在案件质量、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问题15个,认真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确定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了整改。我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渠道,公开做出承诺,凡举报我院干警有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收受钱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个别存在的对来访群众冷硬问题,制定了执法便民二十项措施,实行了接待工作首问和首办负责制,彻底改变生冷硬横和互相推诿的工作作风。此外,结合此项活动,加强了制度建设,对过去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重新对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改,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做到了有章可循,初步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有效防止了执法活动的随意性。

    结合两个活动,我院把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作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来抓,结合工作岗位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集中学习、案件研讨、庭审观摩、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岗位练兵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法律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现7人已研究生结业,10人取得法律本科学历,通过学习和培训,干警的侦查破案能力、出庭公诉能力、审查监督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开展。

    通过各项活动开展,我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有了明显提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全市检察系统年终考评中,八项检察业务工作,我院有四项工作夺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总体排名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被市院推荐代表检察系统接受省院检查,受到省院检查组的好评。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较好成绩,有2人荣立三等功,起诉科长于利锋被评为铁岭县十大杰出青年,我院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

    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必须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必须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全县人民群众的真诚关怀和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侦查手段、技术水平、突破案件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法律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存在怕影响部门关系不愿监督的问题;四是经费紧张,技术装备落后,基础设施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工作开展。

    这些问题,我院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6年检察工作安排

    2006年是我县“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面临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检察工作坚决服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自觉地把县委的战略决策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之中,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工作部署,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时刻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工作中,坚持对重点案件提前介入制度,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努力化解各类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稳定。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为经济发展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

    在县委的领导下,把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大案、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案件,严惩破坏招商引资和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的腐败分子,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好个案预防、同步预防、系统预防,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设,在全县形成全面的预防工作体系,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

    (三)不断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为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忠实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防止超期羁押问题发生,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保外就医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坚决进行抗诉。通过监督,促进严格执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度,维护法律尊严,确保各项法律在我县正确有效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廉政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县委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和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决心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全面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奋进、开拓进取,为铁岭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繁荣和“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2005年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0-18

    2006年1月7日在铁岭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铁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铁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与会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5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以维护我县长治久安,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按照十五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我院工作报告关于2005年各项工作安排,依法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来抓,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2人,同比上升22%,经审查批准逮捕176人,同比上升41%。受理移送起诉217人,同比上升53%,向法院提起公诉173人,同比上升92%,移送市院起诉24人,同比上升4%,有力地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

    加强配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今年共对45件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在办理具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孟某某等二十余人殴打镇西堡乡某村村长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案件中,我院派人提前介入,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固定证据,及时将公安机关抓获的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为公安机关下步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公安机关开展“百日会战”中,报送我院案件数量猛增,我院在批捕科仅有4人、起诉科仅有5人的情况下,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时间紧的困难,加班加点工作,半年来的双休日均不休息,起诉科平均每人同时办理10件案件,两名工作人员仅一天提审了26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坚持自行复核证据,尽量减少案件退补,所有案件都在法定时限内提前办结,迅速降低了我县公安机关在全市“不捕”等三率偏高的局面,有力地支持了公安机关“百日会战”行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强化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批捕、起诉是确保刑事诉讼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案件质量,我院研究制定了提高案件质量、消灭错案和无罪判决案件的具体措施,严格执行《辽宁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对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案件严审细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坚持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和提交检委会研究,层层把关,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质量,防止了错捕、错诉和漏捕、漏诉问题发生。经认真审查,对16人做出不捕决定,对2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改变案件定性5起,追加犯罪事实4起,所有提起公诉案件法院均作有罪判决,批捕、起诉准确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开展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活动,检察长、主管检察长亲自部署、亲自包案、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妥善处理和解决涉法上访案件6件,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10件次,首次办结和息访达到80%以上,到年末,所有上访案件全部息访和办结,办结率和息访率达到百分之百,全年我院无涉法进省进京上访案件。同时,坚持对不捕、不诉等容易导致涉法上访的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对一些容易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当事人反馈,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由于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了涉法案件上访率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稳定。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要求,始终把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积极组织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件,其中贪污案2件,挪用公款案2件,滥用职权案1件,通过办案收缴赃款4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立案查处了县邮政局横道支局朱某某和县民爆公司原经理高某某2起特大挪用公款案,朱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储蓄存款112万元、高某某挪用公款54万元,我院及时侦破两起有影响的案件,有效遏制犯罪继续发生,现法院全部采纳我院侦查认定的事实,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办案中,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注意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构成犯罪的,依法查处,决不手软;对重要岗位人员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县委汇报或与有关部门沟通,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对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作党政纪处理;对经查证属于被错告、诬告或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事实,予以“正名”,我院一“正名”案例在辽宁电视台法制时空节目进行了播放,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

    在加大查办工作力度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办案中我们体会到,职务犯罪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害,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毁掉了一批干部,所以我院立足检察职能,采取多钟形式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深入到有关部门开展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与八个重点系统、单位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共派人讲法制课5次,受教育达1000余人。通过与民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基层民政部门的职务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结合个案采取发检察建议形式,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针对朱某某案,向邮政部门提出六点检察建议,邮政部门积极予以采纳,并在全系统开展了预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此外,对我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专项预防,对李千户、横道河子乡两所国家投资兴建的九年一贯制教学楼建设项目进行专项预防,使两所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都采取招投标方式选用施工单位,确保了工程优质、干部廉洁。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了我县干部的廉政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了职务犯罪发生,促进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

    (三)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诉讼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职责,是维护国家法制尊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促进了公正执法。

    刑事案件侦查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究为重点,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20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26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10件。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探索建立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实行对监内羁押人员半月报表制度,时刻掌握监内羁押人员的动态流程,发现将到期案件及时催办,共催办案件21件,有效防止超期羁押案件发生。在我院监所检察部门的监督,我县已连续三年无超期羁押案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保外就医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10名保外就医人员按照要求到省指定医院全面复查,对8名失去保外条件人员,我院顶住各种干扰,依法监督纠正,现已全部收监服刑。加强了对监外服刑人员服刑情况的监督检查,对91名监外服刑人员建立档案,由基层公安部门每季度填表报送服刑情况,有效防止脱管、漏管问题发生。我院监所检察工作得到了省、市院领导充分肯定,省院领导到我院检查时说:“铁岭县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监督有力,措施具体,经验可在全省推广。”我院监所检察科两名工作人员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

    审判监督工作。刑事审判监督改变了事后监督的方法,采取提出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监督措施,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2件,取得较好法律效果。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能够加强宣传,多渠道获取抗诉案源,受理申诉案件14件,提请市院抗诉8件,经抗诉法院再审改判5件,抗诉案件改判率比去年提高42%,抗诉案件数和改判案件数都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通过成功抗诉使一起村民上访达四年之久的村委会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包山林合同纠纷案得以最终改判,维护了村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县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年来,我院坚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检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和部署,坚决落实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查办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重要工作事项,较好地完成县委安排的招商引资和包扶等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执行人大《司法个案监督的规定》,对办理重点案件及时接受人大的审查,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发征求意见函260封,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继续深入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不服逮捕决定的、不起诉的、撤案的及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同时,进一步做好检务公开工作,认真履行各项告知义务,印制了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卡,在各个诉讼环节向当事人发放,充分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通过深化检务公开,使检察工作有效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五)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加强了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了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的有关内容,每人记了2万余字的学习笔记,在分析评议阶段,每人对自己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写了二千余字的剖析材料,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体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涌现出干警任雪松路遇受伤群众及时救助、全体干警捐款二千余元资助3名贫困学生等好人好事。活动也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活动,通过学习和整改,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创新发展,公正执法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全院形成了一个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战斗集体。

    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和整改,复查2003年以来的不捕、不诉、当事人申诉上访案件41件,共查摆出在案件质量、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问题15个,认真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确定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了整改。我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渠道,公开做出承诺,凡举报我院干警有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收受钱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个别存在的对来访群众冷硬问题,制定了执法便民二十项措施,实行了接待工作首问和首办负责制,彻底改变生冷硬横和互相推诿的工作作风。此外,结合此项活动,加强了制度建设,对过去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重新对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改,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做到了有章可循,初步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有效防止了执法活动的随意性。

    结合两个活动,我院把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作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来抓,结合工作岗位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集中学习、案件研讨、庭审观摩、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岗位练兵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法律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现7人已研究生结业,10人取得法律本科学历,通过学习和培训,干警的侦查破案能力、出庭公诉能力、审查监督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开展。

    通过各项活动开展,我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有了明显提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全市检察系统年终考评中,八项检察业务工作,我院有四项工作夺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总体排名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被市院推荐代表检察系统接受省院检查,受到省院检查组的好评。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较好成绩,有2人荣立三等功,起诉科长于利锋被评为铁岭县十大杰出青年,我院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

    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必须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必须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全县人民群众的真诚关怀和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侦查手段、技术水平、突破案件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法律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存在怕影响部门关系不愿监督的问题;四是经费紧张,技术装备落后,基础设施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工作开展。

    这些问题,我院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6年检察工作安排

    2006年是我县“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面临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检察工作坚决服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自觉地把县委的战略决策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之中,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工作部署,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时刻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工作中,坚持对重点案件提前介入制度,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努力化解各类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稳定。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为经济发展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

    在县委的领导下,把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大案、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案件,严惩破坏招商引资和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的腐败分子,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好个案预防、同步预防、系统预防,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设,在全县形成全面的预防工作体系,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

    (三)不断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为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忠实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防止超期羁押问题发生,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保外就医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坚决进行抗诉。通过监督,促进严格执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度,维护法律尊严,确保各项法律在我县正确有效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廉政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县委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和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决心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全面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奋进、开拓进取,为铁岭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繁荣和“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