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铁岭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17.5万元,比2017年减少51.5万元,下降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9万元。(其中: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49.7万元,18年比17年减少49.7万元,下降10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17年运行费为19.2万元,18年比17年减少1.7万元,下降9%),2018年比2017年减少51.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购置车辆。
2018年,铁岭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17.5万元,比2017年减少51.5万元,下降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9万元。(其中: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49.7万元,18年比17年减少49.7万元,下降10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17年运行费为19.2万元,18年比17年减少1.7万元,下降9%),2018年比2017年减少51.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购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