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在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抗击疫情的同时,铁岭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职能,严把案件质量,打击犯罪,打响疫情期间法律保卫战。
近期,铁岭县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看似普通,却让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格外关注,同步提前介入,将该案作为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与公安机关共同会商。这是为什么?
2020年2月23日11时许,正值防疫战役关键时期,铁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村民报案,称铁岭县凡河镇某村村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交警接警后立即赶至案发现场,肇事者王某被民警当场带离,受伤男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本是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但交警在勘查中却发现肇事车辆行驶痕迹可疑,同时被害人丁某某的女儿也到公安局报案,称自己父亲系被嫌疑人王某故意杀害。鉴于此种情况,铁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及时介入调查,并在案件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与丁某某存在严重矛盾,且该案现场痕迹疑点颇多,不排除以交通事故隐藏故意杀人意图的重大嫌疑。
为查清案件事实,做到不枉不纵,维护法律公正与权威,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在了解该案后,迅速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于2020年3月2日邀请铁岭市院刑检部门,市县两级院同步联动提前介入案件,与公安机关刑警、法医、现场勘查人员及相关领导共同会商此案。通过观看现场监控视频,查阅案件现场勘查记录、尸体检验报告、证人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等材料,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共同分析研判案情,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应当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并提出进一步侦查取证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此案正在办理当中。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铁岭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定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为维护社会稳定战胜疫情贡献力量。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在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抗击疫情的同时,铁岭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职能,严把案件质量,打击犯罪,打响疫情期间法律保卫战。
近期,铁岭县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看似普通,却让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格外关注,同步提前介入,将该案作为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与公安机关共同会商。这是为什么?
2020年2月23日11时许,正值防疫战役关键时期,铁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村民报案,称铁岭县凡河镇某村村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交警接警后立即赶至案发现场,肇事者王某被民警当场带离,受伤男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本是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但交警在勘查中却发现肇事车辆行驶痕迹可疑,同时被害人丁某某的女儿也到公安局报案,称自己父亲系被嫌疑人王某故意杀害。鉴于此种情况,铁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及时介入调查,并在案件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与丁某某存在严重矛盾,且该案现场痕迹疑点颇多,不排除以交通事故隐藏故意杀人意图的重大嫌疑。
为查清案件事实,做到不枉不纵,维护法律公正与权威,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在了解该案后,迅速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于2020年3月2日邀请铁岭市院刑检部门,市县两级院同步联动提前介入案件,与公安机关刑警、法医、现场勘查人员及相关领导共同会商此案。通过观看现场监控视频,查阅案件现场勘查记录、尸体检验报告、证人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等材料,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共同分析研判案情,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应当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并提出进一步侦查取证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此案正在办理当中。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铁岭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定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为维护社会稳定战胜疫情贡献力量。